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
网上公示
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,提升公司经济效益,减少污染物排放,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,我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中旬全面启动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,并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对审核工作进行方法技术指导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以及《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》(豫发改环资[2018]161号)等相关法律、法规要求,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,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。
一、企业基本情况
1.企业名称: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
2.法人代表:王建军
3.企业地址:焦作市焦东南路48号
4.企业生产产品:卡客车轮胎、工程机械轮胎
5.主要污染物:废气、废水、噪声及固废
6.主要环保治理技术:
VOCs废气主要治理技术:前置过滤+低温等离子+光化学+喷淋;
锅炉烟气治理技术:SNCR+SCR脱硝,袋式除尘+管束除尘,石灰石-石膏法脱硫
废水治理工艺:调节+沉淀+2级BAF+砂滤+反渗透
噪声治理设施:设备减震、隔音罩、隔音墙等;
固废:与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合作,进行合规处置。
二、审核前排污情况
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污染物为废水、废气、噪声及固废。
1、废气:根据有资质第三方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,公司炼胶、成型、硫化等工序产生的VOCs烟气通过环保治理设施治理后达标排放,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27632-2011)中限值10 mg/m³要求。
2、废水:公司废水通过“调节+沉淀+2级BAF+砂滤+反渗透”等工艺进行处理,一部分经中水深度处理后作为循环水,供给厂区绿化、冲厕、部分设备冷却水等,少量废水通过市政管网达标排放至焦作市康达水务有限公司,排放浓度均满足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8798-1996)表4二级标准限制要求(COD排放浓度限值150mg/m³,氨氮排放浓度限值25mg/m³)。
3、噪声:公司采取设备减震、隔音罩、隔音墙等措施,降低厂界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,由第三方资质单位进行检测,我公司厂界噪声值均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2类标准限值要求(昼间限制:60dB,夜间限制50dB)。
4、固废:公司危险废物与第三方资质单位合作,通过《全国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》产生危险废物转移联单,合规处置。
企业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,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100007126348530001P。
三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审核企业: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
联系人:郝兆杰
联系电话:13608634097
邮箱:haozhaojie@sinochem.com